以前,除了露營和宿營體驗外,我們在本地旅行很少會過夜。雖然疫情下萌生了Staycation的風潮,大家多了透過過夜認識不同地區的機會,但行程仍然以酒店或鄰近地區的消閑活動為主,鮮有深入探索社區,認識該區的文化、歷史和自然資源。而酒店的住宿環境本身亦往往與周邊環境大相逕庭,難以讓遊人建立與地方的聯繫。
在試玩團《「故」你唔到:北區夜遊村屋生活體驗》,參加者可深度認識上水燕崗村、河上鄉、古洞一帶的古今文化變遷、品嚐地道盆菜、認識傳統的圍頭話;到晚上走到農田中,感受人與自然共生的狀況及矛盾;最後在一位村民的天台紮營過夜,感受鄉郊生活。實驗室團隊成員員之一的 Gabriel 坦言,這團試玩有幸得到某些村民提供空間予簡單的紮營體驗;然而,實驗室團隊原先構想的,其實是室內的民宿體驗。「要發展深度的旅遊,好需要參加者浸淫在當中環境,有自己的體會,而過夜活動有助於達到這個目的。但現時要做民宿或渡假屋的話要申領牌照,也有很多規格要求。」
有試玩團參加者表示自己第一次以過夜形式參加本地遊,感覺很新奇。由於在鄉郊地區逗留一晚,能夠夜遊河上鄉、塱原,體驗到和日間生態有很大差別的濕地環境,亦可觀星、看日出。這些體驗都讓他對地方的印象更深刻。
翻查資料,按照旅館業條例,現時要新界鄉村式屋宇申請經營民宿的話,要先取得《賓館(度假屋)牌照》。截至2021年8月,香港有約 110 間可合法提供短期住宿的渡假屋,主要集中在長洲、南丫島和大嶼山等偏遠地區,而且租用形式上都受著大大小小的條款限制。若能合理地降低牌照的申請門檻和放寬相關條例要求,定能提供更大誘因予住宅物業業主將未被充分使用的物業空間出租,一方面釋放出其經濟潛力,另一方面可透過過夜民宿體驗讓旅客有充裕時間深入社區體驗香港地道生活,促進旅客和本地人的交流,展現本地旅遊的獨有特色和賣點。事實上,世界各地的政府也在修訂限制住宅空間使用用途的政策,以回應新世代追求獨特、深度旅遊體驗的趨勢。如荷蘭便在2020年推出 ‘Tourist Rental of Residential Space’ Act 2020 (Wet toeristische verhuur van woonruimte),容許市政府根據地方承載量制定住宅短期出租 (Short Term Rental) 政策,確保旅遊活動不會為社區帶來滋擾。「所以,政府未來又可否開放、更變對住宿場所的要求,可以容許不同類型的民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