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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短文中,筆者以文字整理了賽馬會豐盛社會效益量度培訓計劃線上分享會的第一個小故事,提到如何以「行動研究」的進路游說資助者服務變陣,甚至了解變陣服務在成效方面跟以往沿用的安排是否有更突出之處。
今次這篇短文,則分享我們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在戒毒復康服務引入表達藝術治療小組的小故事,簡介一下「實踐研究」思維如何協助我們跟資助者在「天氣不似如期」下的溝通和學習。
戒毒復康服務的目標之一,是協助復康者維持復康和防止復吸,但個人、家庭、及社區層面中的風險或保護因素卻左右到復康者的堅持。有見及此,我們機構嘗試引入表達藝術治療小組去協助在院舍或社區復康單位的服務使用者,協助他們藉表達藝術創作察覺及找到自己內在對應外在環境的能力,提高他們的自尊感及自我效能感。資助者相信這些改變是會有助他們減低復吸機會,也在已首次兩年計劃完結後,於2019年再次撥款支持第二期服務。
在社會衝突及疫情夾擊下,我們具社工資歷的表達藝術治療師餅sir (Terrence)仍成功完成兩個治療小組,但小組在提升組員的自尊感及自我效能感方面的效果卻不似如期,資助者也致電來關心。
筆者跟餅Sir因應上述情況的討論方向,主要是借「實踐研究」思維去思考社會發生的大事有否構成影響服務在推出後才出現的新外在因素(new externalities),及該些因素對服務成效帶來的潛在影響。
這狀況也刺激了筆者對服務成效評估的反思。一直以來,我留意到量性的成效評估設計都是希望以最簡單的假設去進行,所以服務成效主要是跟有否得到服務和接受服務的密度有關,而少有假設「外在因素」對成效的影響。即使有,那些外在因素大都集中於當事人是否曾經或正接受其他機構或單位提供的類此服務支援。很多時可能因為缺乏相關文獻參考、或受評估工具長度限制、甚至是貪方便,評估者會假設服務期間的「外在因素」是維持不變 (ceteris paribus 或holding other factors constant)。
今次疫情對我的提醒之一,就是與同事重新檢視「外在因素」對服務的可能影響。以今次的經驗為例,我們透過質性敍述探究進路,了解和歸納服務者疫下生活和他們自處情況。
「實踐研究」的思維也提醒我們「外在因素」是分為Deadweight 及 Attribution,前者會打擊服務預期成效甚至令成效歸無,後者則是沒有你的投入也會促成成效,例如青春期的孩子即使無參與額外運動班也會自然長高,所以探究上會考慮兩大性質因素發生的可能。
敍事探究也要求我們預設視角去歸納和分析資料,否則就會跟一般閒談傾計沒有分別。我們的餅Sir就把「疫情生活」定義為「經濟參與活動」、「家庭生活」和「社交生活」,去了解組員的情況,並得出以下發現﹕
- 疫情衝擊勞動市場,如後測時當事人遇到就業挑戰,兩項成效指標難免會在後測下跌。但過程也令我們發現,如果當事人在疫下工作仍然如常,他們在前測及後測時會具備及維持較高的自尊感和自我效能感,令小組介入帶來的正面改變幅度不明顯;
- 家庭生活壓力和與家人衝突會影響當事人的自尊感和自我效能感;
- 社交生活方面,重視朋友和在朋友互動感受自我的小組成員,因在限聚下無得見朋友或減少社交,打擊了他們自尊感和自我效能感。
上述發現給我們方向去跟資助者一同理解為何今期的表達藝術治療小組的成效為何未如上一期的服務,也刺激我們思考如何補充過去沿用的相關服務改變理論(Theory of change)。
有人或會覺得質性的敍事探究進路不夠量性方法科學,我建議那些朋友可以在Google一下參考文獻,就會發現有關進路其實都可以好科學,也能提供極為有用的參考與實踐知識。這是其中一篇我覺得幾有趣的參考這文章,連醫療服務相關的研究題目也會用上敍事探究。
這個故事中另外值得一記的是,在疫情令面對面的治療小組暫停的當下,餅Sir把握時間去了解外國的表達藝術治療學會對會員的建議,也著手搜羅了一些有關治療應用在成癮與預防復吸的文獻研究一同與筆者細閱。及後他更邀請到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的藍建文博士和他的團隊,協助進一步豐富我們原有的小組治療的改變理論。
透過餅sir與團隊的對話溝通,和對方肩負更大規模的文獻回顧,我們最終建構出表達藝術治療應用在預防戒毒復康者復吸的 7 個可能成效,例如「控制自己衝動的內在能力」,而該些預計成效是有現成及具有一定可靠度的量表去量度。
在分享會中主持Ted特別追問如何與學院的研究人員合作順利,在餅Sir與浸大的合作中,我有以下的觀察﹕
- 機構要坦誠讓學院明白自己的想法和需要。以我們今次合作為例,我們要豐富原有的改變理論,也想更加實在的去定義服務帶來的效果,例如「內在平衡」與「內在能量」的產生。我們承認只有比較空泛的想法,但這些想法會給研究人員進一步構思的方向;
- 提供資源給學院。今次我們給予顧問費予大學團隊以支持對方隊員進行文獻回顧、歸納與整理的工作。勞動有價,思考工作也是;
- 餅Sir樂於跟學院同事分享他工作觀察所得,也敢於從實際服務角度回饋學院提交的初稿,是機構跟學院合作構思(Co-produce)新的改變理論。
社工與研究人員的合作,其實是「實踐研究」其中一個重要課題。筆者喜愛的「實踐研究」推手之一的Lars Uggerhøj 教授,就有一篇十分有趣的文章提出可能的進路,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在Lars文章中再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