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的這個結果有點始料不及,卻令筆者反思和工作間的關係。第一, 就算在光明下視障同事也有特出的才能(應該說黑暗與光明根本不是重點)。有時我們會不自覺地抱有偏見,以為在光明下健視總比視障優勝; 第二, 共同的溝通方法(用觸覺及說話)省卻了不少信息同步的工夫,令工作更有效率: 這不是我們經常說的common language (共同語言)嗎? 轉過來說,好的溝通的確需要很大的心力,所以其他組別都用了不少時間來了解彼此的模式;第三, 工作分配應該用人唯才,而不是一成不變的,這大概是主管的責任吧!第二組由聾人同事主導,兩位視障同事完全不清楚設計意念,於是毫無合作可言。他們的反思是如果角色可以倒過來,效果應該會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