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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吧,我參加了香港藝術中心舉辦的第一屆「藝術行政專業證書課程」,也算把半邊身走入了藝術行政行業,及後再開過書店、餐廳。經歷了書店結業,餐廳轉售,我持著藝術行政的經驗,加入了一間INGO從事公眾教育的工作,策劃了一個視覺藝術展覽,帶出在職貧窮倡議的不同角度及討論。就是因為這個展覽,造就我從藝術行政飄揚到非牟利機構工作,後來再靠自己加入不同的社創培訓及孵化計劃,現在營運一間推廣閱讀體驗的微小社企:從純賣書到推廣閱讀,或者是註定自己離不開書;但最有趣的是,我如何在同一載體上(書本),由藝術行政走到社會創新,體會了這兩個「行業」的各種差異。
從政府撥款原則的差異,到商業贊助的分布及私人基金的投入,我親身見證,社會創新這領域在個人事業發展及項目資源投放上,實在遠超藝術類別的既有框架。各大專院校均投入資源發展學生的社創意識,不少私人企業開始自己的社創比賽,或是委約專業機構執行相關比賽及培訓課程。最新趨勢是由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單向投入,轉到強調企業業務過程中發揮社會價值的Create Shared Value:許多計劃都會架上一個Good字,用來代表了自己在社會價值的取態及定位,繼續得到許多的支持及資源。我不是說加入了這條路就代表一帆風順,但我觀察到,相比起純藝術界別,在社會創新發展的潛力,會有更多的可能性,甚至可以在項目中加入藝術推廣元素。尤其是那些兼備科技成份的社會項目,更可從數碼港或科學園等的培育計劃中,爭取更多的支援及投資機會。
過往我帶著自己的微小社企,參與了很多香港的社會創新培訓及比賽。表面上我去到不同的社群去掌握趨勢、長知識及建人脈;但我更加有興趣的是,去觀察這些參與者、策劃人及機構員工,到底如何理解自己在這些項目的社會位置:沒有社工身份的社會工作者,到底是如何理解自己的工作及影響?在養活自己、養活機構及與弱勢社群同行之間的平衡,又會如何定位?寫計劃書拿資助就會被責難是拜膜權貴嗎?尤其在社會運動之下的香港,他們會不會對不公義發聲,又同時在社會創新的框架制度下實驗出路?對弱勢社群的論述有許多,但是這一班參與社會創新的人類們,在我眼中更加值得關注。我嘗試用participant observation去了解他們,也同時梳理一下自己的藝術行政初心。
最近在一個NGO/社會創新同工的場合,有參與者在結束的分享時說,希望香港成為社會創新的Silicon Valley。的確,我明白香港獨有的一些造就條件,有潛力在香港起動一個有社會價值的startup ecosystem。我一直在HBO追看美劇Silicon Valley,已經來到了第六季。劇集跟隨了一個矽谷startup如何捱過一關又一關的科技比賽、投資機會、成員紛爭;人物行為政治不正確,當中情節影射不少真實的人物事蹟,讓我們看到矽谷內的特有景象。雖然劇集沒有social good的元素,但是我開始在劇集中,窺看到越來越多香港社創圈內的影子:成長、改變、創業精神;當然還有掙扎、困局、迷茫……因為他們都是人而已,不是扶貧棋盤上的棋子,也不是社會創新綱領上的一個%。